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猴急男索吻被拒竟強吻 和解獲判緩刑

2015/08/05 15:40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市19歲鄭姓男子去年1月底,約少女小美(化名)到三重中山藝術公園碰面,走到巷弄時,鄭男突然小美索吻被打槍,但他不死心,竟強吻少女還用手勾住她肩膀,撫摸胸部與下體,還說:「我想要」

小美拒絕且不斷說:「我要回去!」鄭才放手。由於雙方事後和解,新北地院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判鄭2年徒刑,緩刑4年。

判決書指出,去年1月底晚間,鄭男約13歲的小美外出約會,兩人走到巷弄時,鄭突然索吻,被小美「打槍」,鄭不死心強行親吻小美,還勾住她肩膀,伸手撫摸胸部與下體,還邊說:「我想要」,小美不斷說:「我要回去!」鄭男才放手。

小美友人得知後,率眾毆打鄭男,而小美也因晚回家,被父親逼問後說出此事。法院審理時,鄭男認罪,合議庭斥責鄭膽大妄為,嚴重戕害少女身心健康與人格發展,考量他與被害者父親及小美道歉達成和解,判刑2年,緩刑4年,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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