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男友家東西不見 原來這裡還住了......
2015/08/05 15:12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林姓男子同時劈腿陳姓女子、王姓女子,由於林男輪流帶2人回家過夜,故2人都不知道林男偷吃。去年底陳女發現自己放在林男住處的物品不見了,同時發現其他女子的物品,質問林男,林男才坦承王女曾進入他家,陳女因而怒告王女竊盜、侵入住宅。台北地檢署傳喚3人出庭,林男才承認劈腿,家裡鑰匙是他給王女的,陳女的東西後來也在他家找到,檢方因而將王女不起訴。
據悉,林男年約40多歲,平常在外地經商,只有假日會返回台北,並輪流帶2位女友回家。林男與陳女交往多年,去年卻劈腿王女,並向王女聲稱已與陳女分手,同時將家裡鑰匙交給王女。
去年底,陳女發現自己放在林男家的證件與筆記本皆不翼而飛,而且還發現其他女子的私人用品,質問林男,林男才支吾其詞地說是王女偷的,陳女一聽怒告王女竊盜、侵入住宅等罪。
台北地檢署傳喚3人出庭,陳女與王女皆堅稱自己是「正牌女友」,且林男住所「就是我家」。林男眼見紙包不住火,當庭尷尬坦承劈腿,並懺悔表示:「我真的很失敗…」2女一聽當場怒不可遏,林男並稱家裡鑰匙是他給王女的,後來陳女遺失的物品也在家裡和王女一起找到。
檢察官審酌王女並未侵入住宅行竊,且陳女也事隔數月才提告,因而將王女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