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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錢缺很大 他們竟連公有地都拿來賣...

2015/07/28 14:23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連政府的地都能拿來賺錢?新北市林姓女子與張姓男子,因缺錢花用,前年間竟謊稱擁有新店區1處國有原住民保留地的所有權,並強調該處地段優、適合經商,藉此向一名吳姓買家詐得10萬元訂金。今台北地院依詐欺罪判2人3月徒刑,緩刑2年。

失業、無收入的林女與張男,明知新店區新烏路旁1塊土地是國有的原住民保留地,擁有地上建物所有權的阮姓原住民也無意賣掉屋子,卻於前年5月間私自在房屋門外張貼出售廣告,吸引吳姓買家前來商談。

林、張兩人見大魚上鉤,不僅自稱擁有房屋及土地的產權,更極力鼓吹該處房子堅固、地段適合做生意,在2人三寸不爛之舌的慫恿下,吳姓買家果然難以抗拒,當場掏出10萬元支付訂金。

吳姓買家後來與朋友聊天時,聽聞該處又再度貼出出售廣告,前往確認後才得知受騙,氣得向林、張兩人提告。台北地院審理後,審酌兩人均無收入,且已與買家達成和解,今判2人各3月徒刑,緩刑2年,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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