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個月嬰兒睡覺翻身悶死 檢認定「嬰兒猝死症」不起訴
2015/07/28 11:31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未領有保執照的黃姓婦人,以每月1萬6000元代價照顧4個月大的小嬰兒,但小嬰兒卻在睡夢中翻身悶死,檢察官根據法醫解剖及醫審會報告,認定小嬰兒的死因為「嬰兒猝死症」,偵結後保母獲不起訴處分。
檢方指出,前年11月出生的周姓小嬰兒,在2個月大時就被父母托給50歲黃姓保母照顧,今年3月間,小嬰兒在睡夢中翻身、臉部朝下,保母發現時,小嬰兒已缺氧死亡。
檢警調查時,黃姓保母供稱,小嬰兒平時很健康,她才剛發現小嬰兒已會側翻,但沒想到睡覺時也會翻身,所以才會在小嬰兒睡著時,到客廳跟其他小朋友玩,但隔半小時再進房探視時,小嬰兒已臉部朝下沒有呼吸心跳,她趕緊施救,但無法挽回小生命;小嬰兒的母親也說,孩子出生後一直很健康、沒有任何先天性疾病,也不會溢奶,不懂為何會發生這種事。
檢方根據法醫解剖及醫審會報告,發現小嬰兒並無外傷,也沒有任何病變,研判1歲以下的嬰兒看似健康、卻突然死亡,常發生於睡眠時,而解剖、病歷及現場調查後,仍找不到死因者,可歸類為「嬰兒猝死症」,死亡方式為「自然死亡」;雖然黃姓保母應注意照顧小嬰兒,但仍難防「嬰兒猝死症」發生,因此偵結後認定黃婦沒有業務過失致死罪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