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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霸凌左腎壞死 國中生父:兒一生毀一半

2015/07/08 12:52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台中賴姓國中生4年前遭郭姓及蔡姓同學霸凌,踢壞左腎,導致左腎切除、腸胃萎縮、腸阻塞等症狀,須由家人24小時看護,賴生父親告上法院索賠,最高法院判決郭、蔡兩生及父母,須連帶賠償156萬餘元及利息,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案發時14歲的賴姓國中生體型瘦小,身高只有140幾公分,體重不到40公斤,100年6月14日被校方追問說出曾與郭姓及蔡姓同學一起抽煙,郭、蔡兩生不滿賴生未能保密,下課休息時,把賴生帶到廁所踹打修理,害賴生左腎破裂,郭、蔡兩生還唆使同學把賴生踢出教室,兩人又帶賴生到廁所毆打,賴生倒地不起。

校方緊急送醫後,發現賴生左腎嚴重破裂大出血,且嚴重血尿,緊急切除左腎雖撿回一命,但生活已無法自理,賴生父親指兒子醫生已被郭、蔡兩生毀去一半,身體及心裡痛苦無法言述,要求兩生及父母賠償,合議庭審酌雙方經濟狀況及賴生受傷情形,判決郭、蔡兩生及父母,須連帶賠償156萬8389元及利息;案發後,郭、蔡被少年法庭裁定交付保護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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