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大馬志玲夫婦圖翻案 最高法院駁回
2015/07/06 12:18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元大集團創辦人馬志玲、杜麗莊夫妻將結構債虧損轉嫁元京證券,兩人各判刑7年4月確定,馬志玲夫妻聲請再審,主張他們沒有從結構債增加財產,與證交法加重背信罪構成要件不符,最高法院維持高等法院見解,駁回兩人抗告案定讞。
馬志玲、杜麗莊夫婦利用出售元大投信的機會,將馬家結構債虧損轉嫁給元京證,造成元京證4.4億元損失,最高法院依違反證交法之背信罪,各判7年4月徒刑定讞,杜入獄服刑,馬志玲委任律師以馬罹患失智症為由,向台北地檢署執行科遞狀聲請暫緩執行獲准,至今未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