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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明要求成為情侶」 乩童裝神弄鬼 強吻國中生

2015/07/04 09:31

〔記者黃文鍠/台南報導〕擔任乩童的陳姓男子,知道就讀國中張姓女學生怕鬼,利用陪張女返家時,佯稱附近有鬼,並假冒「三太子」上身,向張女表示,月老已經為兩人牽紅線,且現場有十二尊神明想看兩人牽手喇舌,強行擁抱被害人並舌吻,女學生返家後,心神不寧,遭家人發現追問後,得知上情,憤而提告,台南高分院以妨害性自主,將陳男判處六月有期徒刑。

陳姓男子平日在住家附近宮廟擔任乩童,以及轎班會會長,因此認識常參加廟會的被害人,因見被害人年幼可欺,曾向被害人表示,看到她身後跟著一個鬼,引起被害人恐慌後,隨即自稱三太子上身,在被害人背部畫符咒後,向她表示,鬼已經被收走,博取被害人信任。

102年11月24日晚間8時許,被害人與表妹騎腳踏車準備回家時,遇到陳男,陳男竟利用被害人深信鬼神心理,恐嚇被害人表示,附近有鬼,要為她指引一條沒有鬼的路線返家。

被害人驚慌之餘,隨陳男進入附近公園,不料陳男竟開始晃動手腳,開始起乩,假託三太子上身,表示月老已經為陳男和她拉紅線,現場還有12尊神明在場,要求兩人成為情侶,並稱神明要看兩人牽手、擁抱跟親吻,如果沒有成功就要重來。

被害人見狀,誤信陳男被神明附身,被迫和他擁抱、舌吻,雖然覺得噁心,但還是被迫配合,事後家人發現她言行有異,追查之下才得知上情,對陳男提起告訴。一審被判處六月徒刑,陳男不服提起上訴。

台南高分院合議庭以陳男利用被害人對其乩童身份的信賴,竟以假借神明附身傳遞信息,違反被害人意願進行猥褻,不尊重他人性自主決定權;但念被告所為只有摟腰、舌吻等行為,未碰觸其他私密部位,量刑尚稱妥適,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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