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收容所12名中國人 3日送地院裁決是否繼續收容
2015/07/02 18:35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等新法上路,中國籍收容人延長收容須由法院裁定,移民署南投收容所明日將12名中國籍收容人,送地院裁定是否繼續收容。
移民署南投收容所表示,《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與《香港澳門關係條例》新修法條上路後,中國籍暫時收容最長不得逾150天,港澳人士比照外國人不得逾100天,而目前所內僅有12名中國籍收容人需要法院裁定是否延長收容,明日上午將採一對一戒護方式送南投地院開庭。
南投收容所也說,明日上午從收容所上車到南投地方法院,全程都有專人戒護,而在法官開庭裁定是否延長收容後,再專人戒護送回收容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