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府獎勵青年穩定就業 發出第1批獎勵金
2015/07/02 17:59
〔記者張菁雅/台中報導〕台中市政府今年2月中旬開辦「獎勵青年穩定就業計畫」,至今共有455名符合資格的青年找到工作,6月起陸續有人就業滿3個月,可申請獎勵金,勞工局第一批已核發14人、每人1萬元獎勵金。
勞工局表示,凡設籍台中市,29歲以下待業青年,經就業服務處推介就業,在同一事業單位任職滿3個月,即發放1萬元穩定就業獎勵金,滿6個月再發放1萬2000元,最高可請領2萬2000元。
首位獲得1萬元獎勵金的是大學就讀電機電子科系的周先生,他參加就服處舉辦的徵才活動,由市府就服員協助完成「獎勵青年穩定就業計畫」申請資格認定,後來也順利獲得企業錄取,擔任夜班作業員。
周先生表示,到職的第1週要學習很多東西,加上公司人員異動頻繁,一個人要看顧多個機台,壓力很大,一度想離職,但青年穩定就業獎勵金成為他撐下去的動力,現在工作漸入佳境,他有信心領到第2次1萬2000元的獎勵金。
勞工局就服處長張惠芳指出,青年穩定就業計畫開辦4個多月以來,共有455名青年找到工作,現已有14人申請並領到第1次獎勵金。
張惠芳也說,在審查過程中,發現有些青年跳槽到其他公司工作一段期間後,再回到離職未滿1年的原公司工作,此舉不符合計畫規定,無法請領獎勵金。她呼籲有意申請獎勵金的青年朋友,可先至勞工局網站查詢相關規定,或電洽市府就業服務台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