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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仙塵爆案 新北市府對業者提1.69億假扣押

新北市法制局1日下午委託徐則鈺(右起)、李承志、李永裕、張琬萍等四名律師,為八仙樂園塵爆被害人向士林地方法院提出假扣押聲請狀。(記者廖振輝攝)

新北市法制局1日下午委託徐則鈺(右起)、李承志、李永裕、張琬萍等四名律師,為八仙樂園塵爆被害人向士林地方法院提出假扣押聲請狀。(記者廖振輝攝)

2015/07/01 17:40

〔記者何玉華/新北報導〕針對八仙樂園粉塵爆炸案,新北市政府法制局委託張琬萍、徐則鈺、李永裕及李承志4名律師,下午4點30分到士林地方法院內湖簡易庭,對八仙樂園、瑞博國際、玩色創意三家業者聲請假扣押,首批扣押金額為1億6900萬元。

黃怡騰說,為盡快保護被害人權益,市府先協助13名可配合提出醫療診斷證明的被害人向法院提出聲請,不管是出借場地或辦活動的公司,都是共同企業經營者及共同加害人,所以將3家都列為假扣押債務人。

市府會同醫療專家評估,每名傷者相關的花費,包括植皮600萬元、精神撫慰500萬元、減損勞動力損失100萬元、輔具、看護、交通等其他費用支出約100萬元,總計需要1300萬元,因此首批代13人提出假扣押金額為1億6900萬元。

黃怡騰指出,假扣押的理由是這三家公司的經營行為違反法令造成消費者損害,而且八仙公司雖有資產,但資產已設定高額抵押,有推卸責任脫產的嫌疑,顯有不足以清償全案損害賠償責任的狀況,所以市府認為假扣押才足以保障未來的損害賠償請求。

他也說,假扣押聲請費用、擔保金、未來執行費用都由新北市政府以相關經費代為墊付,初估超過百萬元,市府也希望能以市府出具保證書的方式代替相關金額。

李承志(左二)、李永裕(左一)等四名律師,為八仙樂園塵爆被害人向士林地方法院提出假扣押聲請狀,提出扣押金額暫定為新台幣1億6900萬元。(記者廖振輝攝)

李承志(左二)、李永裕(左一)等四名律師,為八仙樂園塵爆被害人向士林地方法院提出假扣押聲請狀,提出扣押金額暫定為新台幣1億6900萬元。(記者廖振輝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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