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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line請假不合規定被解雇 上訴駁回

2015/06/30 14:24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台中裕毛屋公益路店 麵包師傅陳柏翰身體不適,三次透過LINE告知想請假,店長回覆「yes、好好休息」,他連休17天回公司提假單,才知已被開除,陳男認為解僱不合法,一審法官認為公司解雇有理,判決只須給付加班費22萬餘元,台中高分院判決上訴駁回。

陳男說,他工作時間長達十二小時,胸口疼痛,去年七月一日到中國附醫心臟科求診後,拍攝藥單透過手機通訊軟體LINE傳給邵姓店長告假,見店長回「在家好好休息」,他以為這樣就完成請假了。

同月五日及十二日,陳又到台中醫院掛診,又透過LINE告知,店長也是回覆「yes」,同月十七日陳男才回公司準備填假單,可是人事課早在七月十日傳簡訊給所有同事(不知何故陳退出公司LINE族群),指他曠職超過三天,未依規定檢附證明辦理請假手續,未與公司聯繫,公告「開除處分,即日生效」。

陳男認為他有請假,請求公司給予加班費22萬及資遣費10萬餘元。公司認為他請假未按公司規定辦理,解雇有理沒有資遣費。

法官認為,這段期間陳沒接公司來電,又退出公司LINE群組,不知公司動態,及被解雇訊息。加上醫院開立的證明顯示陳男沒有心臟疾病,無長期請病假休養的必要,他未依規定辦理請假手續,公司是依法解僱。

法官認為公司解雇有理,但加班費還是要付,判決公司須付22萬餘元給陳男,台中高分院判決上訴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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