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性侵害假釋犯落跑 檢警拘提無所獲

性侵害假釋犯林德炎逃逸至今已是第3天,檢警拘提無所獲。(記者張瑞楨翻攝)

性侵害假釋犯林德炎逃逸至今已是第3天,檢警拘提無所獲。(記者張瑞楨翻攝)

2015/05/30 13:31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性侵害保護管束受刑人林德炎,本月27日破壞電子腳鐐逃逸案,台中地檢署今天指出,他是因毒品案必須於27日觀察勒戒,當天清晨5時30分許,被發現破壞電子腳鐐逃逸,台中地檢署發現電子腳鐐訊號異常,隨即通知轄區員警到其租屋處了解,今天拘提無所獲,逃亡原因可能是吸毒擔心被撤銷假釋。

台中地檢署指出,是受桃園地檢署囑託,執行性侵害受刑人林德炎假釋期間的保護管束案,因受刑人林德炎於假釋期間另涉毒品犯罪案件,台中地檢署通知他,要在本月27日到地檢署執行觀察勒戒,不料,當天清晨5時30分許,台中地檢署觀護人發現林德炎的電子腳鐐訊號異常。

地檢署指出,觀護人隨即通知轄區員警到租屋處查看,已經不見林炎德蹤跡,當天上午7時許,觀護人前往租屋處,見已被破壞的電子腳鐐棄置於租屋處內,當天地檢署檢察官立即以林德炎未到案執行為由發送拘票,請轄區警分局進行拘提,另外,性侵害的假釋案,也在本月29日經法務部撤銷,桃園地檢署今天(30日)囑託台中地檢署,拘提林德炎執行所餘的殘刑,如果拘提沒有收獲,將立即回桃園地檢署發布通緝。

台中地檢署指出,49歲的性侵假釋犯林德炎,1992年因竊盜、強盜與性侵害罪入獄,2007年假釋,2013年涉竊盜案件進行電子監,不過,後來判無罪而解除,今年2月評估有再犯之虞,且又涉嫌毒品案,再度戴上電子腳鐐。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