蛇蠍女謝依涵殺2命 高院更審仍判死刑
2015/05/29 10:01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蛇蠍女」謝依涵犯下殺害陳進福、張翠萍夫婦命案,一、二審均判她死刑,最高法院發回更審,高等法院更審認定,謝依涵為謀財害命,一口氣殺害2人,手段兇殘,雖曾向被害人家屬道歉,卻非出自真心,無教化可能,求其生而不可得,今上午判她死刑、褫奪公權終身;還可上訴。
此案是重大兇殺案中,以「速審速結」方式審結罕見案例,僅歷時3個月即宣判。謝女因不出庭聆判,無法得知她對被判死刑看法。
現年29歲的媽媽嘴咖啡店前店長謝依涵,102年2月晚涉下藥迷昏富商熟客陳進福、張翠萍夫婦,分別帶往淡水河畔紅樹林殺害棄屍。被查獲後,謝女雖自稱和陳進福間有不倫戀,想擺脫其糾纏,又說陳策劃殺張女,因此順勢以「計中計」一併殺害2人。
但士林地院認定都是謝女脫罪之詞,死者家屬也痛批她謀財害命,且一再污名化陳進福,無異是在「鞭屍」,主張應判死刑。士院前年10月宣判,她特地穿大紅內衣聆判,想藉此博得好運氣,但仍被判死刑。
高等法院審理認定她無教化可能、殺害2命且手段兇殘,去年9月仍判她死刑,最高法院卻認定高院未具體說明她有無教化可能,今年2月發回高院更審。
高院更審庭今年3月23日首度召開準備庭,律師團主張,依兩人權公約、謝女仍有教化可能,不應判他死刑,並當庭聲請勘驗陳進福自宅、測謊等5項證據,但更審庭以原審已進行過相關勘驗或無勘驗必要為由,直接打臉都未裁准,因此4月28日召開審理庭後即直接辯結,訂今天宣判。
謝依涵從前年3月7日即被羈押,本月18日更審庭召開延押庭,謝女和律師團對於延押都表示「沒意見」,訊後遭裁定延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