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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收費員攀門架 高公局開價3萬和解

國道收費員爬上電子門架,拿鎖鏈鎖住自己。(資料照,記者黃立翔攝)

國道收費員爬上電子門架,拿鎖鏈鎖住自己。(資料照,記者黃立翔攝)

2015/05/27 15:40

〔記者金仁晧/台北報導〕去年11月28日,國道收費員因不滿遠通及政府的安置方案,到國道1號的15.5K處,爬上ETC門架抗議,過程中成員林莊周以破壞剪剪斷邊坡鐵絲網,動作被監視器拍下,事後挨告毀損,高公局向林男開價3萬元換取和解,支付後,林男今獲緩起訴處分,爬上門架的7名成員涉及公共危險部分,則獲不起訴處分。

當天抗議結束後,遠通及高公局人員認為,門架、邊坡圍籬的鐵絲網及鋼索,都遭到破壞,因而提告毀損。

但士林地檢署發現,門架的鐵絲網根本看不出有破壞痕跡,僅有鋼索被剪斷,但因監視器沒拍到畫面,無法證明是何人所為,而邊坡圍籬部分,監視器則明確錄到,是林男剪破,再放其他成員進入。

檢方認定,國道收費員爬上門架後,僅坐著抗議,沒有積極妨害底下車流通行,不構成公共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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