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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疑女友另結新歡 恐怖情人送子彈威脅

33歲廖男不滿蔡姓女友,偷偷搬離同居處所,懷疑是另結新歡,竟到蔡女工作場所嗆聲、送子彈、揚言散發裸照訊息及一命配兩命等恐嚇行為,台中地院法官依恐嚇罪判8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情境照)

33歲廖男不滿蔡姓女友,偷偷搬離同居處所,懷疑是另結新歡,竟到蔡女工作場所嗆聲、送子彈、揚言散發裸照訊息及一命配兩命等恐嚇行為,台中地院法官依恐嚇罪判8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情境照)

2015/05/05 14:23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33歲廖男不滿蔡姓女友,偷偷搬離同居處所,懷疑是另結新歡,竟到蔡女工作場所嗆聲、送子彈、揚言散發裸照訊息及一命配兩命等恐嚇行為,台中地院法官依恐嚇罪判8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綽號「胖子」的廖某與蔡婦從95年間開始同居,103年8月間蔡婦突然從同居處搬離,廖懷疑她另結新歡,又愛上其他男子。

103年8月某日前往蔡婦任職某髮廊,向蔡婦的女兒稱,他要拿刀子在蔡婦大腿上刻字,與蔡玉石俱焚。9月又傳簡訊「洗500張你的裸照,全身沒穿衣服,絕對讓妳抬不起頭」、「自己的後事自己先想好」。

103年9月23日又持一顆子彈(無殺傷力),到蔡婦任職的髮廊,請蔡婦女兒轉交給蔡婦,令蔡婦心生畏懼。同年10月間又傳簡訊給蔡婦「我一條命配妳與阿生(指蔡婦新男友)兩條命」、「妳最好買支槍放在身邊」等恐嚇威脅言語,同月又傳「去問警察,保護令對瘋子有效嗎?」、「要在妳的芝麻洞點5瓶快乾」等,令蔡婦心生畏懼。法官認為先後4次恐嚇行為,合併判處8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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