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在太貪杯!男偷高粱 法官下令戒酒
2015/05/01 13:08
〔記者張筱笛/台北報導〕24歲卓姓男子4度偷酒,遭判拘役105天,卓男繳納罰金10萬5000元後仍不知悔改,去年9月又到超商偷走價值500元的金門高粱;台北地院認為,卓男酗酒成癮,光施以刑罰無法阻止卓男再犯,判卓男拘役20天,可易科罰金,並在執行之前,命卓男禁戒半年,矯治酗酒惡習;可上訴。
判決指出,卓男4度到大賣場或超商偷走高粱、威士忌、紅酒等酒類,還曾兩度酒後駕車,其中一次撞人逃逸,遭判處半年徒刑。法官認為,卓男多次因酗酒問題犯罪,且經醫院精神鑑定,認定卓男具有高度再犯可能,為了預防卓男因酒誤事,命他先戒酒半年,再執行刑罰。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