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態!匿名恐嚇女友拍性愛片 要求「每天做愛」
〔記者王錦義/花蓮報導〕想嘿咻瘋了嗎?花蓮縣林姓男子自導自演,佯裝匿名偷窺者寄偷拍相片給女友,要脅每天都要跟男友做愛,還要肛交、口交、吞精樣樣來,全程錄影並把性愛影片放在指定位置交給匿名者,否則就要分享之前偷拍的性愛影片,警方查出寄裸照恐嚇的根本就是被害女子的林姓男友,花蓮地方法院依恐嚇、妨害祕密等罪嫌,判處林男拘役合計110天。
檢警調查,25歲林姓男子與林姓女子兩人是男女朋友,林女經常到男友住處居住,102年4月間,林男在房間架設攝影機,偷拍女友裸體畫面,9月間林男把裸照印出來,並用電腦打字「畫面是去年在學校內偷拍妳與男友在廁所做愛的畫片,片長13分鐘,如果不想要影片流出,就依照指示去做:每個禮拜跟妳男朋友做愛8次,包含3次肛交、3次陰道交、2次口交,做愛過程不准帶保險套,要把精液吞下,並把性愛過程錄下用USB隨身碟放在指定位置」。
林姓男子假裝的匿名偷拍客還要脅林姓女子,「只要有一周沒有收到影片,妳的性愛影片就會分享出去」匿名信還規定女子「如遇寒暑假,請自行增加跟妳男友做愛的次數,預先把寒暑假的量錄好,例如寒假4週,就須錄製32部做愛影片」最後強調「不准報警、不准跟男友透露,否則影片一樣會流出去」被害女子收到匿名信後相當害怕,馬上到派出所報警,希望揪出寄匿名信恐嚇的人。
警方經過調查,發現被害女子的林姓男友就是寄匿名恐嚇信的人,於是持搜索票到林男住處查扣電腦,發現林男不只偷拍自己女友,連高中女同學到花蓮旅遊借住房間,也成了受害者。林男到案坦承偷拍卻否認寄恐嚇信,辯稱信件內容是寫好玩的,原本想要跟女友開玩笑,雖然封好信卻沒貼郵票、沒有要寄出去給女友,結果被不知情的母親誤以為要寄給女友,主動拿去郵局寄送,事後因為太忙,忘了通知女友,結果鬧出烏龍,沒有恐嚇意圖。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林男對於與女性進行性愛有強烈的慾望,且性愛方式也有異於常人的需求,在對女友要求多次遭婉拒後,遂以寄發匿名恐嚇信的方式,脅迫女友就範,被告犯行造成被害人因擔心影片外流而飽受驚嚇,無法安心生活,更因此喪失對他人之信賴,心中留下難以抹滅之陰影,因此依妨害祕密、恐嚇等罪,判處林男應執行拘役110日,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