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世銘聲請由士檢代為執行易科罰金
2015/04/02 17:32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前檢察總長黃世銘因向總統馬英九等人報告偵查機密,日前遭高等法院依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等罪,判刑1年3月確定,得易科罰金45萬5000元,據悉,黃世銘上週以戶籍地位於士林地檢署轄內為由,向台北地檢署執行科聲請由士檢代為執行,北檢上週已囑託士檢代為執行,士檢已收到相關卷案。
最高檢察署日前認定,黃世銘違法監聽遭判刑定讞,影響檢察官聲譽,將黃世銘去年職務評定改為「未達良好」,若比照一般公務員考績,形同被打「丙」,成為我國司法史上首位考績吃大丙的檢察總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