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犬咬傷人不認帳 阿嬤飼主判拘役20天
2015/04/02 09:42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徐姓女子經過巷口遭一隻黑狗咬傷腿,事後向飼主提告,70多歲的阿嬤飼主卻辯稱她只養一隻白狗,咬傷人的黑狗是流浪犬,與她無關;法官傳喚阿嬤孫女當證人,確認黑狗是阿嬤養的,犯後態度不佳,堅不道歉,念及歲數已高,依過失傷害罪處拘役20天。
徐女去年2月5日下午走路經過恆春鎮恆南路巷口時,突然被一隻黑狗攻擊,導致徐女左小腿開發性傷口,徐女就醫後得知該黑狗是住在巷口附近的陳姓阿嬤所養,飼主未拴好家犬,任由家犬在外遊蕩,導致咬傷路人,徐女為此提告,檢方偵辦後,依過失傷害罪聲請簡易判決。
阿嬤卻向法官辯稱該黑狗不是她養的,她只養一隻白狗,但該黑狗卻經常跑到她家向白狗搶食,咬傷徐女的黑狗是流浪犬,與她無關。
法官傳喚阿嬤孫女當證人,確認黑狗是阿嬤養的,而且咬傷人後,阿嬤還叫孫女陪徐女到醫院治療,但事後卻堅不認錯,也不向徐女道歉,態度不佳,衡量阿嬤智識程度與年紀,依法處拘役20天,可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