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竹山鎮農會總幹事涉侵占員工績效獎金 判刑2年
2015/04/01 16:35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前竹山鎮農會總幹事陳伯三,99和100年度員工績效獎金,要求員工簽領據,而員工實際拿到紅包的金額與領據相差甚多,南投地院1日將他依業務侵占罪名,判處有期徒刑兩年。陳伯三強調自己是被冤枉,會上訴到底。
南投地院法官在判決書中指出,依據竹山鎮農會員工績效獎金考核辦法,績效獎金剩餘的40%權由總幹事核發,總幹事陳伯三於是在民國101年1月底,請會務股承辦人員將99和100年度員工績效獎金合計154萬多元交給他,他再請員工到辦公室,要他們簽領據,然後發給紅包。
有11名員工的領據與紅包金額不符,像有人簽11萬元,但紅包領到1萬元,也有人領據簽領11萬元,紅包拿到的是1萬1000元。
南投地院1日將陳伯三依業務侵占罪名,判處有期徒刑兩年。陳伯三獲悉後強調自己是被冤枉的,有員工作證時根本沒說實話,因此會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