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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里雙屍案求償逆轉 媽媽嘴老闆、股東判賠368萬

八里雙屍命案發生後,被害人家屬向謝依涵、媽媽嘴老闆呂炳宏等人提出民事求償。(資料照,記者郭顏慧攝)

八里雙屍命案發生後,被害人家屬向謝依涵、媽媽嘴老闆呂炳宏等人提出民事求償。(資料照,記者郭顏慧攝)

2015/03/31 16:50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八里雙屍命案中,被害人家屬就民事部分,分別對兇嫌謝依涵、媽媽嘴咖啡店老闆呂炳宏及股東提告求償。高等法院今天開庭,認定呂炳宏及兩名股東為謝女的雇主,應負工作上的監督責任,因此改判3人需與謝依涵連帶賠償368萬,全案仍可上訴。

謝依涵涉嫌殺害陳進福、張翠萍夫婦後,死者張翠萍的母親李寶彩與死者陳進福的兩個兒子提出民事訴訟,分別向謝依涵、呂炳宏、媽媽嘴股東陳唐龍、彭元忠共4人求償1500萬元。

被害者家屬認為,呂炳宏及兩名股東均涉及監督失當,在道義上有監督責任,應該賠錢。雙方一度試圖調解,但以破局收場。

法院一審法官指出,謝依涵並非在媽媽嘴店內殺人,且謝女對被害人下藥時,都刻意避人耳目,呂炳宏等人並無責任,因此判決謝女須賠償被害者家屬999萬元,呂炳宏3人則獲判免賠。被害者家屬不服判決,提出上訴。

高等法院法官方面,則認為呂炳宏等人未盡監督責任,改判應與謝依涵負連帶賠償責任。

呂炳宏得知判決結果後相當錯愕,表示將與律師研議後再作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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