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仇打死人 截肢拳手辯:僅用左手掌心
2015/03/31 14:48
〔記者金仁晧╱台北報導〕43歲的男子屈蘭峰曾參加拳術比賽,晉級8強,卻因火災右小腿遭截肢,去年5月從護理之家轉到新北市淡水一間社福中心,剛入住就遭黃姓病友嗆聲自己有黑道背景,要求幫忙貸款,屈男懷恨在心,去年8月30日酒後,向黃男興師問罪,並以左手毆擊多下,黃男送醫不治,士林地院審理後,依傷害致人於死罪,判8年6月徒刑。
黃男的林姓室友出庭證稱,屈男進房後,就出手揮擊,黃男右邊眼睛遭擊中後,倒在床上,屈男又上前抓住黃男質問「你怎麼不上來?」黃男求饒說「對不起」接著屈男轉頭就命他到其他房間去拿香菸,回來時已看見黃男倒在床上,屈男又上前拉了幾下,黃男就開始吐,屈男當時告訴他「還打了7、8下」。
屈男則辯稱,犯案時情緒失控,但僅坐在輪椅上,以左手虎口掌心內側攻擊,未使用拳頭關節,且打的是黃男右臉頰靠近眼睛的地方,並非頭部。
法官認為,有目擊者指稱屈男打人時單腳站立,依照當時態勢,屈男明知黃男身體已不適,為了洩憤,仍持續攻擊,很難將攻擊範圍限縮在臉頰靠近眼睛處,不採信屈男辯詞,但考量屈男未用慣用的右手,且未持凶器,應無殺人犯意,依傷害致人於死論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