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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班費吃高檔料理、付簽證費 助理教授獲不起訴

2015/03/31 13:20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光電科技研究所邱姓助理教授被控,以繳「班費」之名,要求研究助理繳回國科會、教育部等研究計畫薪資,事後卻拿班費支付其個人出國簽證費,涉業務侵占等罪,台北地檢署調查,班費款項由3名學生負責作帳,沒落入他的口袋,認定罪證不足,今將邱某不起訴。

102年間,師大4名學生指控,邱某聘用5名研究助理,每人可向國科會、教育部申請月薪3000元至6000元不等,但他卻以研究經費不足為由,要求研究助理將月薪交回當班費使用,事後他竟拿班費去吃高檔料理、加油以及支付簽證費。

邱某應訊時承認要求助理繳回月薪當班費,辯稱一開始就向學生說明實驗室規則,沒強迫學生,學生也可申請使用班費。

檢方調查,除了邱某曾動用班費外,學生參加研討會開銷、探病買花、論文獎金等,也曾以班費報帳,此外,邱某出國簽證費雖已獲國科會專案補助,但補助款項不足,他才以班費貼補費用,沒挪為私用,認定他侵占罪證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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