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告被趕 日日春協會:古蹟如可賣,最該賣總統府!
日日春協會成員30日下午在高等法院開庭前,向法官與買下文萌樓的林麗萍呼籲「拿古蹟炒作才是不當得利,文萌樓應收歸公有」,強調應以文化資產的長期公共利益為優先,徹底遏止投機客炒作古蹟,捍衛公益的正本清源之道。(記者劉信德攝)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日日春協會不滿投資客劉順發、林麗萍買下文萌樓後,提告要求原承租戶日日春協會搬家,日日春協會下午在高院前開記者會,要求劉順發夫婦「高抬貴手、放過文萌樓」,日日春協會秘書吳若瑩表示,如古蹟可任意買賣,「最該賣總統府!」
文萌樓100年間遭投資客買下,要求日日春協會搬家被拒,遂提告趕人,纏訟至今4年,日日春一、二審皆敗訴,去年底最高法院廢棄二審判決,發回高院更審,今天下午2:45再度開庭,將進行最後一次準備程序庭。
日日春協會不滿劉順發夫婦指他們不當得利,怒斥投資客拿公益的文化資產來做古蹟炒作,才是真正的不當得利!希望臺北市政府將文萌樓收回公有。
日日春協會指出,文萌樓是「未經登記的建物」(性質類似違建),劉、林並非嚴格定義的「所有權人」,因此不得引用民法排除侵害法條,迫遷日日春,劉、林見三審訴訟失利,追加提告民法「不當得利」,企圖以此法條,再度驅除日日春協會。
日日春協會成員30日下午在高等法院開庭前,向法官與買下文萌樓的林麗萍呼籲「拿古蹟炒作才是不當得利,文萌樓應收歸公有」,強調應以文化資產的長期公共利益為優先,徹底遏止投機客炒作古蹟,捍衛公益的正本清源之道。(記者劉信德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