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遭拜財神金紙燙傷 怒告家樂福疏失
2015/03/30 12:06
〔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台北市陳姓男子指控,去年5月行經家樂福三民店前,因家樂福放任黃姓店員燒金紙拜財神,卻忽略周遭人物安全,導致他的雙腳被燒金紙桶飛出的金紙燙傷,怒告家樂福三民店店長林女涉業務過失傷害,台北地檢署認為,難以認定陳男燒傷因家樂福店員燃燒金紙所致,加上林女非當日燒金紙之人,因此將林女不起訴。
陳男控訴,當時外面都沒有人在顧燒金紙桶,造成他右小腿一度燙傷、左踝二度燙傷,燙傷後他馬上進去店內請人幫忙,但店內監視器並沒有拍到現場的鏡頭,後來請醫院開診斷證明之後,家樂福三民店就不在理他了,但他沒錢繼續接受治療,店家態度好像是「我要去敲詐」的感覺,所以才會提告。
黃姓店員說,公司初二、十六都會拜財神,當天下午2點多,他拜完後燒金紙,等到沒有火後就蓋上蓋子,再將金桶放在靠牆邊,然後就先把祭品放進手推車推到辦公室。
林女表示,公司覺得陳男受傷原因不明,沒有證據證明是被公司員工燃燒的金紙燙傷,但公司一開始基於服務消費者,仍支付了7000多元的醫藥費。
因陳男去年12月才提告,家樂福三民店的監視器檔案已遭覆蓋,警察局設置的監視器畫面影像也僅保留30天遭覆蓋,因此無證據證明陳男燙傷是家樂福員工燒金紙行為所致。
檢方認為,此事屬民事賠償糾紛,建議陳男循民事途徑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