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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大生約少女泡湯失敗 猴急開房摸胸遭訴

2015/03/15 18:29

〔記者金仁晧╱台北報導〕新北市呂姓男大生去年10月上網瀏覽臉書,見到剛上高中的15歲少女小甄(化名)外型出眾,便加好友攀談,還約對方泡溫泉,卻因小甄月事來潮,遭婉拒。但呂男仍飢渴難耐,把小甄帶到旅館摸胸,事後挨告,士林地檢署認定,呂男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人猥褻,將他起訴。

檢方調查,去年11月30日,呂男以臉書傳訊息給小甄,邀約泡溫泉,但小甄回覆「想去啦,但那個來覺得桑(傷)心」呂男仍不死心,改約出遊,卻在中途把人帶到旅館又親又抱,之後呼呼大睡。

小甄覺得遭非禮,趁著呂男睡著,溜出旅館,並打電話回家求救,小甄的母親認為,呂男本想霸王硬上弓,試圖強脫褲子,是小甄以月經來為藉口拒絕,才逃過一劫,提告強制性交未遂、強制猥褻。

呂男到案則喊冤表示,一開始就知道小甄經痛,且年紀還小,所以「不能亂來」兩人情投意合才相互愛撫。

檢方認為,兩人進入旅館房間,時間長達2個小時,如果呂男想發生性行為,怎可能只有摸胸,且還讓小甄自行離去,絲毫不怕警方拘捕,此外,小甄也坦承是自願和呂男進入旅館,無證據顯示呂男以脅迫手段做出妨害性自主行為,僅以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女猥褻罪嫌,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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