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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教授罵台大教授「王八蛋」 罰金3千元

台大教授在台北地檢署門口罵同為台大教授的同仁「王八蛋」,被處罰金3000元。(資料照,記者陳慰慈攝)

台大教授在台北地檢署門口罵同為台大教授的同仁「王八蛋」,被處罰金3000元。(資料照,記者陳慰慈攝)

2015/03/12 21:53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怎麼會有這款代誌?任教第一學府台灣大學的洪姓教授,因土地糾紛,狀告台大同事丁姓教授涉侵占罪,檢方2度作出不起訴處分後,洪不滿,聲請再議獲檢方續查,雙方前年在台北地檢署開完偵查庭後,洪步出北檢大門竟當場辱罵丁:「王八蛋、不要臉」,一審以罪證不足判洪無罪,但高等法院今改判洪涉公然侮辱罪,處罰金3千元,全案定讞。

此案雙方都是台大教授,頗負盛名,卻在北檢門口動粗口或大吵一架的情景,相當罕見,也引起法院職員側目,議論紛紛。

判決指出,事發時,丁姓教授的委任律師李佳翰聽到後,驚訝不已,回頭對洪姓教授的委任律師王聖舜說「你都聽到了,你的當事人在罵我的當事人」,但洪的同行友人則說未聽到洪有罵人,洪姓教授則辯稱,證人李佳翰是丁姓教授的律師,關係親近,證詞不可信,而丁是因為被他控告,才挾怨報復誣賴他。

台北地院審理後,以證據不足為由,判洪無罪。但高等法院採認李佳翰律師的證詞,認為李佳瑜已具結作證,不致甘冒涉偽證罪,和冒著被取消律師資格的風險而作偽證,因此今改判洪姓教授涉公然侮辱罪,處罰金3千元,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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