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脂手術肚皮留疤影響「競爭力」?醫師認賠十萬!
2015/03/12 15:30
〔記者翁聿煌/新北報導〕女性愛美不惜花錢,國內醫美診所業務興隆,但也造成事後糾紛增加,若是鬧上法院更是勞民傷財,部落客法律達人法蘭客說,他曾參與區公所一宗醫美糾紛調解,原本雙方互嗆要法院見,經調解會運用調解技巧,以「職場競爭力」為訴求,獲得醫師認同,除不收手術費,再賠十萬元,雙方和解收場。
法蘭客說,打扮時髦年約四十歲的輕熟女到調解會指訴,她在台北某醫美診所做腹部抽脂手術,哪知手術後肚皮竟然長出了「蟹足腫」(外表看起來是個肥厚突出的紅色肉芽組織),她要求醫師負責,但醫師認為是她個人體質問題,並非醫療疏失,雙方相持不下,小姐本來氣得想提告,但朋友建議打官司花錢又花時間,不如先到公所調解會聲請調解。
委員細聽雙方的陳述後,不到卅分鐘,就讓雙方達成共識,調解成立,醫師不僅同意退還抽脂手術費用,還願意再付十萬元補償。
調解委員說,當他聽完雙方的說法,就認定此事不能從醫療過失方向協調,而要從「人性」角度思考解決方案,原來小姐是從事特種行業,動抽脂手術是想讓身材更好,無非是想讓自己在同行間更具「競爭力」,結果不如預期,反倒在肚皮留下疤痕。
委員向醫師分析利弊得失,若是打官司或是當事人向媒體投訴,都會對醫師名聲和診所形象造成負面影響,何況請律師打官司還要花錢,醫生想了想,果然同意賠償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