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魔鄭捷一審宣判4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
〔記者溫于德/新北報導〕鄭捷判死!鄭捷北捷殺人案造成4死22傷,新北地院今天下午4時30分準時宣判,他被依殺人罪判處4個死刑,22個殺人未遂合判超過100年的刑度,褫奪公權終身;鄭捷聆聽判決時,依然維持一貫冷血態度,面無表情,聆判結束後再露詭笑,隨即被法警押往等候返回台北看守所的囚車,被害者李翠雲家屬到場聽判時表示欣慰、符合社會期待,也有家屬表示鄭捷「死不足惜」。
據傳鄭捷今上午在北所鬧情緒,表示不願聽宣判,北所搞不定,只能打電話到新北地院求救,後來法警室派出優勢警力,才將鄭捷請出來,對此受害者家屬表示,鄭捷不願出來聽判是「俗辣」。
去年5月21日下午4時30分許,鄭捷搭乘台北捷運途經龍山寺站往江子翠站時,持尖刀殺向同列車乘客,造成被害李翠雲、張正翰、潘碧珠、解青雲的4人死亡,另有22名乘客紛受大小不等傷勢,鄭捷當場遭眾人壓制,警方當晚依殺人罪、殺人未遂等罪將他移送法辦,鄭捷隔天清晨遭裁定收押。
經地檢署2個月偵查,鄭捷7月21日遭依殺人罪、殺人未遂等罪;全案進入審理階段,法庭上,檢辯雙方就鄭捷的「精神鑑定」、「有無教化可能」等進行激烈攻防,但檢從未落居下風,辯方策略也未奏效,最後鄭捷仍被判死。
鄭捷北捷殺人大事紀
103年5月21日:下午4時30分,鄭捷搭乘捷運板南線途經龍山寺站往江子翠站,持水果刀刺乘客,造成4死22傷,隔天清晨被收押,看守所編號「1892」。
5月27日:鄭捷殺人案頭七,鄭的父母現身事發江子翠捷運站,下跪道歉。
7月22日:新北地檢署依4次殺人、22次殺人未遂起訴,求處4死刑。
8月13日:首度開庭審理,他態度輕蔑,面露冷笑,更回頭瞪家屬。
9月30日:二度開庭,合議庭同意傳喚鄭捷看守所室友吳繼堯,與警大教授沈勝昂鑑定有無教化可能。
11月4日:三度開庭,獄友吳繼堯稱「鄭捷說,若父母在車上,照殺不誤」。
12月3日:四度開庭,傳喚替鄭捷鑑定精神狀態的台大醫師吳建昌;報告認定「鄭捷犯案時未因精神障礙等致其辨識能力顯著降低,且有受審能力。」
104年2月3日:五度開庭,替凶嫌鄭捷鑑定心理的警大教授沈勝昂出庭作證認為,鄭捷教化可能性不高。鄭捷面對檢方提問,連嗆30次拒絕回答。
2月10日:六度開庭,鄭捷首次打破沉默為自己求情:「若可出去,不會再殺人」。
3月6日:鄭捷殺人案宣判,新北地院判鄭死刑。
(製表:記者溫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