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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火案喊冤 辜仲諒:不可能損害中信權益

高等院今再度審理紅火案,前中信金副董事長辜仲諒出庭強調,絕未損害中信利益。(記者楊國文攝)

高等院今再度審理紅火案,前中信金副董事長辜仲諒出庭強調,絕未損害中信利益。(記者楊國文攝)

2015/03/02 13:39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高等法院今再審理前中信金副董事長辜仲諒被控紅火案,辜仲諒出庭強調,父親辜濂松創辦中信公司,他為人子女,絕對沒有、也不可能去損害中信權益,「我一毛錢也沒拿到」,絕無犯罪。

庭訊中,針對辜仲諒喊冤一事,高檢署公訴檢察官許永欽嚴正指出,本案除了中信金的整體利益、投資人利益,也應考量金融市場與證券市場的交易秩序有無被破壞;高院受命法官童有德諭知,擇期再開庭。

辜仲諒和時任中信金財務長張明田等主管,被控94年間買進兆豐金股權及大量連結兆豐金股票的結構債,並指示親信在香港成立資本僅1美元的紙上公司「紅火」公司,透過贖回結構債手法,獲取約新台幣10億元不法。

台北地院審結,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判辜9年徒刑,高院加重改判辜9年8月、併科罰金1億5000萬元,去年8月被最高法院發回高院更一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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