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惡劣!士官長逼小兵吃辣椒又A錢 被判10年

馬震宇101年2月用團隊獎金主辦聚餐,長官和同袍都只吃到砂鍋魚頭、水果,馬核銷1萬3000元的菜單上,還有三杯甲魚、一品烏蔘煲(見圖)、招牌香酥鴨、綜合生魚片、鹽烤活蝦、麻油松阪肉,全都沒上菜,只花4000元卻核銷1萬3000元,中飽私囊9000元。(圖擷取自網路)

馬震宇101年2月用團隊獎金主辦聚餐,長官和同袍都只吃到砂鍋魚頭、水果,馬核銷1萬3000元的菜單上,還有三杯甲魚、一品烏蔘煲(見圖)、招牌香酥鴨、綜合生魚片、鹽烤活蝦、麻油松阪肉,全都沒上菜,只花4000元卻核銷1萬3000元,中飽私囊9000元。(圖擷取自網路)

2015/02/28 11:56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國防部後備司令部(現已改制後備指揮部)前三等士官長馬震宇,99至101年間擔任副參謀長辦公室的行政管理士,浮濫報支誤餐費、夜點費,詐領團體獎金,「A」錢3萬2000多元,還在部隊作威作福,逼迫不敢吃辣的支援小兵喝「百萬度辣椒」一湯匙,「不吃就歸建回連上」。台北地院依貪污罪將馬震宇重判10年,褫奪公權2年,另依強制罪判刑3月,此部分可易科罰金9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馬震宇101年2月用團隊獎金主辦聚餐,長官和同袍都只吃到砂鍋魚頭、水果,馬核銷1萬3000元的菜單上,還有三杯甲魚、一品烏蔘煲、招牌香酥鴨、綜合生魚片、鹽烤活蝦、麻油松阪肉,全都沒上菜,只花4000元卻核銷1萬3000元,中飽私囊9000元。

馬並被控不實登載出差、洽公派遣單,盜用4名駕駛兵和阿兵哥的私章,偽造出差洽公採購紀錄,用以浮報誤餐、夜點費,2年間詐領2萬3000餘元。

判決指出,101年4月間,馬震宇要求從連部支援副參辦公室的陳姓一等兵,陳指控,士官長叫他吃辣椒,陳有說他無法吃辣,馬卻說「不吃就不是同一國的,不吃就歸建回連上」,陳不敢抵抗長官,出於無奈被迫吃百萬度辣椒。

陳姓小兵回憶當下:「我大約挖了一匙布丁湯匙的量吃下去,非常地辣,吃完嘴唇有腫起來,頭皮發麻、流汗、腸胃不適,吃完沒多久後就拉肚子,過程很不舒服,腸胃絞痛,我覺得有違反人道之殘酷感」。

陳等3位小兵對馬的淫威一忍再忍終於忍無可忍,101年7月向後備司令部具名申訴,軍檢署依貪污罪、凌虐軍人罪起訴,前年爆發洪仲丘案,軍事審判法俢法,審判權移交普通法院,全案移交台北法院繼續審理。

馬震宇承認要求小兵吃辣,旦辯稱「莒光日莒光園地有報導過,陸戰隊訓練時,用餐都會加大蒜、辣椒,增加官士兵的抵抗力」,他才會鼓勵經常過敏、感冒的陳兵嚐試吃大蒜和辣椒,「我自己也吃辣,不是故意惡整、凌虐他」。

軍檢是以凌虐軍人罪起訴馬的逼吃辣椒罪行,但北院法官審理後認定,馬只強迫陳吃一小匙,分量不多,且只有1次,縱使他的行為讓被害人短暫痛楚,甚為可惡,應予譴責,但仍難以認定達到使人無法容忍的不人道程度,因此認定不構成凌虐罪,改依刑法強制罪判刑。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