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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獄風雲!法務調查報告 重建14小時暗夜驚魂

 高雄監獄空照圖。(資料照,記者黃建華攝)

高雄監獄空照圖。(資料照,記者黃建華攝)

2015/02/13 18:39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高雄大寮監獄6名受刑人持槍挾持典獄長14小時後集體自戕案,法務部今天召開事故調查會議,由部長羅瑩雪主持長達9小時的檢討會議,結論剛剛出爐,完整重建案發14小時事發經過的時間順序。

內文如下:

發生時間:104 年2月11日15時10分起至2月12日5時50分

事發經過:

(一) 104年2月6日第10工場之受刑人鄭立德以左手骨頭痠痛、黃顯勝以骨刺疼痛、秦義明以左腳踝骨頭痠痛、靳竹生以腰骨疼痛、魏良穎以筋骨痠痛、黃子晏以筋骨痠痛,提出看診之申請,經工場主管和教區科員核章後,由衛生科排定於同年2月11日下午之骨科看2診。

(二)104年2月11日下午第10工場共有10人看診,由主管吳德晉戒護看診。工場主管吳佳和休假,提帶前由工場代理主管許自成檢身,檢查身上有無違禁物品;前往中央台時,再由提帶主管吳德晉複檢,均未發覺有異。

(三)104年2月11日15時10分許,吳主管帶上述6員至衛生科看診,其中1人於候診時,趁吳主管轉身處理其他受刑人問題之際,由後方將其壓制,並持預藏之半邊剪刀刺傷吳主管大腿及役男鍾偉丞眉心及右小腿,同時搶奪吳主管所配該監通道鑰匙,15 時30分許,6名受刑人衝至對面接見室。

(四) 當時在衛生科1樓會議室開會之調查員鄭惠仁聽見狀況,外出查看發現6名受刑人竄逃,立即追趕。6名受刑人跑至接見室,以通道鑰匙開門,提帶接見主管廖志達看見,立即以無線電呼叫緊急狀況,同時接見監聽主管林尚瑜按壓緊急鈴,啟動全監緊急應變機制。15時39分行政大樓大門主管周自強聞訊按壓警民連線按鈕,通報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林園分局大寮分駐所。廖、林 2人旋被攻擊,廖主管背部遭刺,林主管頸部被劃傷。鄭調查員趕到,亦被劃傷臉頰、頸部。

接見室物品檢查主管陳國正見狀立即關閉通道,6名受刑人轉而跑向接見窗口處,用剪刀猛刺玻璃,見無法破壞,乃離開接見室集體衝往中央門,是時中央門三道門區已淨空,無法通行,看見剛戒護外醫回監之管理員賴文源,遂將之挾持前往戒護科辦公室。通過開著的管教中心大門,隨手反鎖,再撞開戒護科房門。當時戒護科4名職員已依緊急鈴警示,前往接見室支援,僅 1 名替代役男江忠翰留守,亦被挾持。

(五)15時43分6名受刑人持戒護科滅火器、高腳椅等物品,猛撞槍械庫門,約7分鐘破壞槍庫之第1道不銹鋼門,約10分鐘破壞第2道鑄鐵柵門,約2分鐘撞開彈庫之不銹鋼門,再打壞槍櫃及彈藥櫃門。過程中並以利剪抵住賴主管脖子,並控制役男行動。戒護科長王世倉趕到,除指示專員莊永清集結警力與準備警盾、警棍等鎮暴3裝備,並隔管教中心門與受刑人談判,副典獄長賴政榮到達後加入談判。數分鐘後,受刑人開門讓賴、王2人進入,並繼續以利剪抵住賴主管,不讓副典獄長等人妨礙彼等破壞行動。約16時13分槍械室三道門均被打開,受刑人取得65K2 步槍4把、子彈177 發及90 手槍6把、子彈46發,改挾持賴副典獄長、王科長離開(賴主管、江姓役男脫困),在管教中心外之風雨走廊,遇見趕抵現場之典獄長陳世志,雙方對談時,受刑人曾鳴槍4發威嚇,隨後押著3人前往中央門,見仍無法通行,16時21分再轉往側門車檢站。

(六) 車檢站主管王保欽見狀,立即將在場送貨廠商駕駛蔡炎輝、李沛賢

推進司機休息室廁所反鎖,未被受刑人發現。典獄長等再勸受刑人放走副典獄長及王主管,受刑人同意。副典獄長離開後,傳達彼等要求提供兩輛加滿汽油之小型車輛,遭獄方拒絕。彼等企圖從車檢站側門逃脫,但被到場支援之警方火力制止,雙方僵持於該處。其間,受刑人四處搜索,在置物櫃中找到廠商司機交付保管之智慧型手機,拿取後上網查詢,並通知媒體,各家記者蜂擁而至。

(七)17時50分獄方開始聯繫受刑人家屬前來協助,先後共有9位到場,

矯正署長吳憲璋20時36分抵達後,原擬陪家屬進入,與受刑人面對面溝通,受刑人怕警方冒充家屬混入,情緒激動,鳴槍拒絕。於是獄方安排家屬以內線電話進行親情喊話。

(八)18時30分高雄監獄、法務部矯正署、高雄地檢署、高雄市警察局等單位在行政大樓典獄長室成立聯合指揮中心,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等單位陸續抵達加入,掌控全場,指揮調度。

(九) 指揮中心由警方得知前市議員李榮宗與鄭立德等熟識,通知李前來

協助,並於19時20分依受刑人要求,準備便當8個、水2瓶、香菸2包,請李榮宗帶進車檢站。李榮宗隨後留下,規勸受刑人。鄭立德向李榮宗表示三振法案是惡法,一罪一罰太長,讓他們無法出監,請求要將此訴求公諸媒體,刊登於次日早報,並稱被判殺人罪18年徒刑是冤枉的。若此訴求獲得滿足,就釋放人質。隨後變卦,表示吃飽飯後,將其訴求寫成書面,由矯正署署長公開宣讀,隔日4見報後才放人。21時29分李榮宗帶出鄭立德手寫之5點訴求。

(十) 指揮中心為儘速解除危機,以內線電話與受刑人協商,改以電子媒體公開,獲得同意。22 時 53 分許吳署長向媒體公開宣讀,但受刑人未依約放人。吳署長、地檢署陳俊秀主任檢察官鍥而不捨,輪番上陣談判。

(十一)22時40分許,中天電視台致電李榮宗,與「新聞龍捲風」節目現場連線,訪談數分鐘後,李將手機交予典獄長,典獄長為利用機會,向外界傳達內部狀況,並安撫受刑人情緒,接受訪問,表示目前人質行動雖受控制,但人身尚安全,受刑人無加害舉動,並呼籲警方勿採取攻堅行動;王科長也受訪表示,他們不是對獄方管理不滿,而是因為刑期太長,又不能假釋,沒有明天,才有此行動。

(十二)23時許,受刑人鄭立德母親再透過該監內線電話與鄭員通話,勸說鄭員勿衝動行事。

(十三) 雄檢主任檢察官陳俊秀於 23 時 19 分與鄭立德通話,鄭立德要求見白狼張安樂,陳主任表示有困難。

(十四) 警方狙擊手於23時31分進駐雄監車檢站旁制高點。23時42分,警政署長王卓鈞抵達現場,先至側門確認警力,於23時57分抵達雄監大門共同研商瞭解警力佈署。

(十五)2月12日0時4分至8分,受刑人看見制高點之警力部署,情緒激動,對空放槍數聲。0時44分獄方依警方要求提供受刑人服裝給警方辨識,以免誤傷人質。

(十六)0時58分受刑人向陳主任提出兩項要求:(1)由獄方送入酒,他

們喝完後自殺,人質釋放。(2)由張安樂送入酒,帶二位人質出去,彼等棄械投降。若皆被拒絕,天亮後 8 人將一起上路。指揮中心顧慮受刑人飲酒失控,未即同意,但先備妥啤酒,繼續協商。

(十七)1時43分許,陳主任致電呼籲鄭立德放下武器,釋放人質,和平落幕。惟鄭立德催促儘快答覆決定,否則天亮前 8 人都會沒命,旋即掛斷電話。

(十八)1時49分王科長致電中央台表示,人犯要求5分鐘內送入香菸檳榔。陳主任與鄭立德協商,只送檳榔,陳典獄長則建議配合提供酒,未獲接受。

(十九)2時30分許,受刑人鄭立德以行動電話與白狼張安樂聯絡,要求張員攜酒入內探視彼等;2 時 35 分許,陳典獄長致電表示,受刑人靳竹生情緒狂暴,難以控制,他生命已受嚴重威脅,請求快送菸酒。吳署長一面於電話中安撫典獄長,一面內部協商是否提供及提供何種酒類,最後決定先送 6 瓶罐裝啤酒,鄭等收取後,表示再加兩瓶高粱,才釋放王科長。此時副典獄長呼籲媒體儘快離開,以免危及安全。

(二十)3時5分,送入兩小瓶38度高粱酒後,王科長於3時20分獲釋,並轉達受刑人要求10分鐘內讓白狼張安樂入內交代事情後,將棄械投降。指揮中心顧慮先前受刑人態度反覆,且張安樂介入會使情勢更加複雜,未予同意。

(二十一)3時50分許因3架媒體遙控空拍機被受刑人發現,引發彼等激

動,連續對空鳴槍。

(二十二)4時43分許,受刑人對空及車檢站門開槍,警方於門外還擊駁火,雙方共開 20多槍,無人傷亡。

(二十三)5時許,黃顯勝、魏良穎、靳竹生、黃子晏4受刑人以手槍抵太陽穴自戕倒地;鄭立德、秦義明持長槍對倒地者補槍,5時34分受刑人鄭立德、秦義明於抽菸後舉槍自盡。

(二十四)5時49分躲在車檢站廁所之蔡、李2名司機安全脫身。

高雄大寮監獄6名受刑人持槍挾持典獄長14小時後集體自戕。(資料照,記者張忠義攝)

高雄大寮監獄6名受刑人持槍挾持典獄長14小時後集體自戕。(資料照,記者張忠義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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