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膽結石器械斷裂留體內 老翁怒告醫師、廠商
2015/02/03 16:40
〔記者金仁晧/台北報導〕林姓老翁101年1月9日,因腹部劇烈疼痛,到台北榮民總醫院掛急診,陳姓醫師檢查後,發現是膽道內結石過大,必須打碎後取出,便使用元佑實業代理的碎石器做手術,卻兩度失敗,導致抓石器及絞線都殘留體內,必須再動手術取出,氣得林翁對陳姓醫師及元佑實業郭姓負責人提告業務過失重傷害,士林地檢署偵查後,先後作出不起訴處分。
郭男到案喊冤稱,碎石器會發生斷裂是安全機制,如果無法碎石,機器沒有斷裂,醫師就無法取出碎石器的線。
檢方調查,臨床上若膽道結石硬度太高,確實有碎石器絞線斷裂的可能性,而硬度無法事先評估,難以預防。
檢方認為,該款「奧林柏斯」廠牌的機械碎石器,符合藥事法及相關法規規定,才准許輸入,不能因結石太硬,絞線斷裂,就認定郭男有過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