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所勒戒氣喘昏迷 二審大逆轉判國賠400萬
2015/01/27 12:23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古姓男子5年前在屏東看守所觀察勒戒,卻因氣喘病發作導致腦病變昏迷,並於去年耶誕節過世,家屬認為管理員未交付氣管擴張劑有過失,請求國家賠償,高雄高分院審理後大逆轉,指王第二次發作,管理員的確未給,改判屏東看守所賠償400萬元,仍可上訴。
據了解,99年4月15日,古姓男子因違反毒品防制條例送勒戒警察,並在隔月12日晚上11點多,因氣喘病連續發作2次,期間相隔3分鐘,後來卻因腦部氧缺昏迷,去年12月25日過世。
死者家屬指出,古第一次發作時雙手舉至覘視孔處,管理員的確有送氣管擴張劑治療,但第二次卻沒有,致使古腦病變,要求賠償400萬元。
屏東看守所則否認延誤送醫,並說,監所設備不足,縱使給予再多的擴張劑治療,也無濟於事,否認有過失。
屏東地院開庭調查後,認為管理員有給氣管擴張劑,判決看守所勝訴,家屬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後,合議庭法官逐秒仔細勘驗監視畫面,發現古第二次發作,管理員的確沒有交付氣管擴張劑,改判家屬勝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