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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女口交被咬到下體血腫 成性侵證據

台中一名蔡姓男子被指控性侵女網友,一審法官判決無罪,但因下體挫傷血腫,與遭咬傷的齒痕相符,二審法官認為女子遭蔡男強迫口交,改判蔡男3年2月徒刑。(情境照)

台中一名蔡姓男子被指控性侵女網友,一審法官判決無罪,但因下體挫傷血腫,與遭咬傷的齒痕相符,二審法官認為女子遭蔡男強迫口交,改判蔡男3年2月徒刑。(情境照)

2015/01/27 08:18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下體血腫成為性侵鐵證!台中一名蔡姓男子被指控性侵女網友,一審法官判決無罪,但因蔡男下體挫傷血腫,與遭咬傷的齒痕相符,台中高分院此據採信被害女子說法,認為女子遭蔡男強迫口交,改判蔡男3年2月徒刑。

《蘋果日報》報導,蔡男2012年9月某日邀被害女子等人到夜店,之後蔡男自告奮勇將喝醉的被害女子送回租屋處並強行性侵。被害女子指控,蔡男逼她口交,當時她曾用力咬蔡男的下體。

不過一審法官認為女子在夜店時曾跨坐蔡男身上還獻吻,認定是合意性交,判蔡男無罪;案經二審審理,法官認為,檢查發現蔡男下體有挫傷血腫,醫生鑑定可能是咬傷,與被害人法相符,認定蔡男有性侵情事,改判蔡男3年2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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