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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手如砍剁雞鴨 財務糾紛殺人判無期

2015/01/26 14:37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台灣男子藍坤俞遭同居中國女友黃靖雯(取得台灣籍)殺害分屍、焚屍案,法官審理後形容黃女殺人如砍剁雞鴨,兩造至今未和解,審酌黃女犯後多次自白、懺悔,藍某對她確有暴力傾向,且有感情及金錢多起爭執,彼此有怨懟決意殺人,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判決書指出,黃靖雯(45歲)和藍坤俞在98年起同居,黃在豐原地區經營推拿,藍則與友人經營襄和公司,但後來黃女借貸給藍某、及未能從公司分紅、黃女還擔任該公司貸款1千餘萬元貸款之連帶保證人,雙方因而有財務糾紛。

另雙方同居期間黃女懷孕死胎、房屋出售(豐原區某公寓,黃女所有)等問題,雙方多次爭執,藍某對她暴力相向,有肢體衝突,102年4月起黃女多次到精神科就診(因此取得安眠藥),因金錢、感情糾葛而由愛生恨,策劃殺人分屍。

去年4月間黃女在藍男的座車下裝設GPS以掌握其行蹤,再到豐原山區的產業道路「探路」(焚屍地點),27日將藍男約到其住處,讓他飲用摻入安眠藥的紅茶而昏迷。

昏迷後黃女持刀朝其頸部刺入,用塑膠盆接血,藍男死亡後把屍體分屍為7塊並用帆布袋裝好,租一輛自小客車,並將屍塊載運到豐原山區的產業道路旁,以汽油澆淋並焚屍,又挖洞加以掩埋。

為了掩飾犯行,黃女殺人分屍後,還打電話給藍某父親,表示都找不到其子,又打了幾次電話到公司表示要找藍某,營造她也在找人的假象。

法官認為,黃女手段凶殘,殺人如剁雞鴨,惡性非輕,審酌兩人確有怨懟,並非謀財而害命,但事後黃女未與被害人家屬和解,依殺人罪嫌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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