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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大生單戀不成殺死學姊父 重判20年

無故殺害學姊父親的李姓男子。(資料照,記者蔡彰盛攝)

無故殺害學姊父親的李姓男子。(資料照,記者蔡彰盛攝)

2015/01/26 11:33

〔記者蔡彰盛/竹市報導〕東吳大學歷史系二年級休學生李上明單方面痴戀洪姓學姊,不滿她遠走澳門冷落他,竟發簡訊「路快到盡頭了,該死的都去死一死!」「我就是不爽你逃到澳門,所以發誓不放過你!」「我會讓你笑不出來!」持雙刀前往洪家談判,殺死洪女父親,新竹地院依殺人罪判處20年徒刑。

李上明上午未到庭聆聽判決,而是在看守所透過視訊,當審判長宣判後,還問他聽清楚沒有,李上明點點頭,表情木然。

判決書指出,在押的李男(21歲)在外租屋時,與隔壁間畢業的洪姓學姊互動密切,李男心生情愫,洪女102年去澳門工作,二人逐漸疏遠,李男對於遭到冷落心生憤怒。

為此李男甚至在去年5月15日,前往竹市洪家想找學姊當面理論未果,事後以簡訊傳送「路快到盡頭了,該死的都去死一死!」「我羨慕你,所以你要付出代價!我就是不爽你逃到澳門,所以發誓不放過你!」「我會讓你笑不出來!」

去年5月24日清晨5點,李男持水果刀與牛排刀各1把,從台中市騎機車到竹市洪女家後方埋伏,到6點多敲門,洪父應門時,告知女兒還在澳門,隨即轉身就要進門,卻遭李上明揮刀猛刺左胸,刺穿心臟,還遭壓制在地,洪妻聞訊上前奪刀,鄰居將李男拉開,李上明眼見洪父胸口大量出血且傷勢嚴重,隨即逃離現場。李父送醫後宣告不治。而警方趕到發現雙手與衣物血跡斑斑的李上明,當場逮捕。

審理時李男坦承犯案,李父雖說兒子有精神上的疾病,但經醫院鑑定,行兇時並未達精神耗弱程度,而犯案後遭羈押迄今的他,初期精神狀況不穩,東吳校牧寫信勸勉他「不管您發生了什麼事,學校老師仍愛著您,團契早晚禱都為您祈禱」、「我們對您感到虧欠,當您在茫然、痛苦、憤怒中,沒能幫助您」。李男在看守所藉由閱讀聖經,精神逐漸穩定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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