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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肇事逃逸今年破5000件 警提5步驟自保

警方提出車禍處理5步驟,呼籲民眾車禍勿離開現場。(記者陳文嬋攝)

警方提出車禍處理5步驟,呼籲民眾車禍勿離開現場。(記者陳文嬋攝)

2014/12/26 23:29

〔記者陳文嬋/高雄報導〕高市今年肇事逃逸案件突破5千件,鳳山警方分析車禍發生事故,發現許多民眾不諳法令,提出交通事故處理5步驟「放、撥、劃、移、等」,呼籲民眾遇到車禍,切勿離開現場,避免觸法或違規,吃上官司或飯碗不保。

根據市警局統計,今年肇事逃逸案件有5630件,其中死亡車禍6件,造成6人死亡,致人受傷2597件,造成3011人受傷,車損案件有3027件;其中鳳山區有825件,致人受傷360件,造成407人受傷,車損案件有465件。

鳳山警分局分析車禍事故,發現許多民眾不諳法令,或因一時疏忽、害怕肇事逃逸,強調發生交通事故,儘管沒有肇事責任,但只要離開現場,恐構成「肇事逃逸」。

警方表示,致人死傷而逃逸者,涉及刑法肇事逃逸,最重可處5年有期徒刑,嚴重不得考領駕照;若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最高可處3千元以下罰鍰,並吊扣駕照1至3個月,恐造成飯碗不保。

警方提出案例,1部汽車停等紅燈被後方機車追撞,車主未將騎士送醫,反駕車離開,雖鑑定無肇事,但因未緊急救護,遺棄受傷之人,被依刑法判刑10個月,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吊銷駕照。

警方提出交通事故處理5步驟「放、撥、劃、移、等」,包括放置警告標誌、撥打110、119,將事故雙方車輛位置劃線定位,移開車輛,等候警察處理,最好還能留下基本資料,包括名片等物,方便對方電話聯絡,以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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