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污卻嘴硬 公所課長遭檢建請從重量刑
2014/12/23 18:55
〔記者溫于德/新北報導〕新北市板橋區區公所前林姓課長、許姓課員,經辦板橋地區停車場機械設備採購、保養維修等業務,利用「10萬元以下標案不需公開招標」,協助特定廠商取得標案,再要求廠商浮報預算,從中收取回扣或向業者索賄,今全案偵查終結,林等人被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
新北地檢署調查,林、許自98年起找特定廠商配合,浮報採購、維修價格,至去年4月止,林總計收賄超過40萬元,許則收賄60餘萬元,他另向業者借款百餘萬。全案包括許與業者都坦承觸法,檢因此請求從輕量處適當之刑,唯林從頭到尾否認涉案,遭建請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