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指4台籍漁船越域作業?漁業署:追蹤調查中
2014/12/19 21:43
〔記者謝文華/台北報導〕中央社報導,印尼海事暨漁業部部長蘇西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表示,關於4艘疑似在印尼海域非法捕魚的台灣漁船若被印尼海軍找到,很有可能會被印尼沒收,如果總統同意,將會炸沉。
農委會漁業署副署長蔡日耀晚間受訪指出,據報導印尼漁業部指出的4艘疑似在印尼海域非法捕魚的台灣漁船,「新吉群36號」在我國漁船船籍系統中查無此船,另3艘皆為屏東東港籍漁船,據昨晚7點監測的資料,「廣興利6號」訊號故障,查不到方位;「金裕晟」在印尼水域航行未作業;「億豐682號」則未在印尼水域。
蔡日耀說,皆已通知船主,但因衛星電話失聯,尚未與海上船員通上話。不過,已將監測這3艘漁船的頻次,從國際規定的每4小時1次,提升為每2小時1次。下午並透過船上通訊設備(SSB)及漁業廣播電台發出公電,通知台灣漁船不得越域作業。
蔡日耀指,台灣漁船可航行鄰近沿岸國家經濟水域,但不能下網作業,若涉違規越域作業,該國執法人員須有明確證據,始能登臨(船)檢查,如違法事證明確,可逮捕船員及將漁船扣進該國漁港,依該國法律執法。
但他強調,依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和國際法,不能對海上漁船和船員動武,例如砲擊,像過去廣大興事件就成了國際爭議事件,農委會也接獲外館通知。呼籲印尼不能違反國際法規,漁業署也將追蹤了解3艘漁船是否有越域違規作業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