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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大生整形失敗 嗆醫師「垃圾」被判刑

刑事部分,士林地院依公然侮辱罪判余男拘役30天,可易科罰金3萬元。(示意圖,資料照)

刑事部分,士林地院依公然侮辱罪判余男拘役30天,可易科罰金3萬元。(示意圖,資料照)

2014/12/18 15:08

〔記者張筱笛/台北報導〕余姓男子因鼻孔外露,前年到某診所整形,但余男不滿術後成果,在網路討論區罵林姓女醫師「垃圾」、「惡劣」,遭林女控告公然侮辱,後來雙方達成和解,條件是余男必須發表6個月道歉啟事,且不得再次謾罵;但林女發現,事後余男沒道歉,還在臉書上開罵,認為余男違反和解協議,求償100萬元;台北地院今認定余男確實違約,判余男應賠10萬元。仍可上訴。

刑事部分,士林地院依公然侮辱罪判余男拘役30天,可易科罰金3萬元。

林女控訴,雙方和解後,余男不僅未發表道歉聲明,還到網路發文指診所「獅子大開口」、「冷血至極」,顯已違反和解協議,向余男求償100萬元。余男則說,他原有張貼道歉文,後來雖撤除,但已有其他網友轉載,應無違約。

法官認為,林女是知名醫師,其醫德與醫術屬可受公評之事,余男的言論雖尖酸刻薄,仍應受言論自由的保障,不過余男確實未依約發表道歉啟事6個月,須賠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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