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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30元LINE貼圖 分手男女朋友對簿公堂

一對分手的男女朋友,為了30元的Line貼圖而對簿公堂。(圖擷自Line貼圖小舖)

一對分手的男女朋友,為了30元的Line貼圖而對簿公堂。(圖擷自Line貼圖小舖)

2014/12/17 18:48

〔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男女朋友分手後不但做不成朋友,竟還為了30元通訊軟體貼圖打官司!

台北市一名25歲的敖女,與張男為昔日戀人,張男控訴,去年8月曾使用敖女的手機,上網購買LINE通訊軟體貼圖,並於該行動電話中留存信用卡卡號及授權碼,2人分手後,敖女竟於今年1月1日,盜刷他的信用卡,購買30元的LINE通訊軟體貼圖,涉犯詐欺得利罪與偽造文書罪。

台北地檢署開庭時,敖女表示,張男友用他的信用卡,在她的手機花360元的購買LINE貼圖小舖代幣800枚,她沒有申請過信用卡,也不了解Google Play扣款機制,不知道手機上網APP後,就會繼續以該信用卡帳戶扣款。

因2人交往期間,敖女有使用代幣買過幾次貼圖,張男也都知道,敖女因此認定,張男當初買800枚代幣,是贈與行為,「我上網買過3次貼圖,都沒有另外扣款,才會誤以為30元是以800枚代幣去扣。」

檢方調查發現,敖女的確無申辦信用卡紀錄,欠缺使用信用卡經驗,因此不小心啟用留存手機內的信用卡資料消費,並非難以想像,加上敖女曾向張男提及「我看到有小丸子貼圖耶!」張男回應「喜歡就買吧!」、「反正都在妳手機裡面了」、「我說讓你買就讓你買」等語,顯見敖女主觀上認定張男已同意以其信用卡購買貼圖,且如盜刷信用卡,應刷高金額消費,不可能僅刷30元,認定敖女罪嫌不足,給予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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