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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殺博士生冒名「重生」 律師提兩公約主張免死

死刑犯孫國晃律師周君強今指出,依兩人權公約,孫不應判死。(記者楊國文攝)

死刑犯孫國晃律師周君強今指出,依兩人權公約,孫不應判死。(記者楊國文攝)

2014/11/21 13:32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男子孫國晃為逃避性侵案被判刑8年半必須入獄,4年前設局誘殺網友張姓博士生當替死鬼,焚屍故佈疑陣成畏罪自焚的假象,再盜用死者身分「重生」,從一審至更審都判他死刑,最高法院上午召開生死辯的準備庭,律師當庭主張依2項國際人權公約不應判死,且孫常捐血,是有愛心的人,仍有教化可能,檢方則指控孫故意殺人,惡性重大,原判決死刑並無違誤。

針對檢方指控孫國晃在警訊到偵查都承認潑油點火殺人,孫的律師周君強今庭訊後指出,當時孫的心態是希望認罪能獲得減刑,才會做出不實自白,孫男殺人屬實但非直接故意,罪不及死,周轉述,孫表示有機會的話,願意盡力賠償被害家屬。

現年37歲的孫國晃,因性侵少女被判8年半定讞,應於99年11月12日執行入監,他為逃避坐牢,在同年11月13日晚上,先佯裝向前妻交代後事,3天後,他再租車、買汽油、童軍繩等當作案工具,用假名住進汽車賓館,選定在網路認識的張姓博士生做為替死鬼。

案發當晚,孫國晃約死者張男到汽車賓館內殺害後載往山區焚屍,製造自焚死亡的假象,再盜用死者身分「重生」,但檢警根據DNA檢驗,發現死者根本不是孫國晃而是張男,將孫逮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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