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五百多次判免死 監委決調查
2014/11/19 19:19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新北市一名許姓男子被控性侵同居人的18歲的女兒,五年施虐518次,一、二審都判許嫌死刑,最高法院發回更一審後卻改判無期徒刑引發爭議,監委高鳳仙今天申請自動調查,將深入瞭解性侵被害者人權維護、司法辦理性侵案件困境等問題。
高鳳仙今天晚間指出,近年來性侵害案件因屢遭輕判而飽受批評,司法人員辦理性侵害事件的意願普遍不高,最近媒體大幅報導許嫌性侵同居人事件,案經一審對性侵害部分判處有期徒刑2496年,但高院卻改判無罪,後又因高檢署未上訴而告確定,此案判決因而遭受「性侵無罪,幼女枉死」、「消失的517次性侵,死無對證」、「惡狼免死,檢警審連5錯」等批評。
監委指出,究竟性侵害案件是否普遍定罪率過低、量刑過輕?司法、警察及社政等機關對於性侵害被害人的人權維護及安全保護是否存有缺失?司法及警察人員辦理性侵害案件有何困境?有無違失?都有深入了解之必要,因此申請自動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