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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故砍殺女友 女子判6年

2014/10/30 16:53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去年5月台中市沙鹿區某汽車旅館發生女女情殺命案!陳姓女死者服用安眠藥熟睡中,被女友李珊一刀刺入心臟致死,李珊一審被判11年6月,沒有給出殺人理由,台中高分院審理期間,賠償被害人家屬300萬元,並當庭為被告求情,合議庭改判6年6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李珊(25歲)101年5月在台中春水堂人文茶藝館工作而認識陳女(36歲),同年兩人傳出戀情,去年3月分手,但分手後還有繼續聯絡,102年5月21日兩人相約外出,當晚投宿沙鹿區某汽車旅館,翌日凌晨2時兩人才入睡,陳女因有憂鬱症宿疾,服用安眠藥後入睡。

凌晨5時許李珊竟利用陳女熟睡,取出隨身包包內水果刀,朝陳女心臟部位刺,刺斷第五根肋骨,刺入心臟深度8公分,幾乎是當場死亡,一刀斃命,她行兇後伴屍28小時後打電話自首,期間數度持刀刺自己左胸,也傷及心臟瓣膜,血流滿身但無生命危險。

李珊在審理中一直無法說出殺人理由,在第一時間警方將她送醫時,神情恍惚說:「我為什麼殺她?我不知道,可能我是神經病吧!」。

法官將她送精神鑑定,發現她確實有環境適應障礙,對未來產生無望感,自殺念頭、憂鬱情緒,但沒有因上述障礙而影響辨識能力及現實判斷力。

審酌被告在案發後已賠償被害人家屬300萬元,被害人家屬也出庭幫被告求情,被告並無前科,素行良好,改判被告6年6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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