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管理費敗露 管理員拿鐵鎚毆人輕判2年半
2014/10/26 11:09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68歲林姓大樓管理員缺錢挪用管理費,被在大樓辦公的會計質問後,竟持鐵鎚襲擊會計頭部,造成會計後腦7公分撕裂傷,林某承認怕會計對外張揚才行兇,並當庭下跪取得會計原諒而獲減刑,被依殺人未遂罪輕判2年半徒刑,他自認沒殺人犯意提起上訴,最高法院認為他朝會計頭部攻擊多次,欲致人於死,判他敗訴定讞。
判決指出,去年8月1日早上11點多,在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某大樓擔任管理員的林某,與在該大樓辦公的湯姓會計聊天時,被問及為何沒將代收的管理費上繳,林某擔心東窗事發,竟持鐵鎚襲擊湯某頭部。
湯某指控,當時在公司戴耳機辦公,突然遭林某持鐵鎚偷襲後腦,曾哀求林某說「不要這樣,我不會說出去啦!」仍被林某追著跑,逃跑時不慎跌落3樓樓梯間,竟又遭林某敲擊頭部多下。
林某承認持鐵鎚傷人,但否認殺人犯意,辯稱:「我當時頭腦昏沉,不知道為何持鐵鎚毆打對方」,並透露家中遭逢2次水災損失慘重,薪水全拿去還債,不得已才挪用管理費。
合議庭認為,林某持1點多公斤重的金屬製鐵槌,多次朝被害人頭部揮擊,具殺人犯意,考量林某平日僅以饅頭、餅乾果腹,經濟窘迫,且當庭向被害人下跪懺悔取得原諒,被害人還替林某求情,依刑法第59條規定減輕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