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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酷刑」虐友人 狠女判10年2月

2014/09/24 11:56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一名19歲輟學女子因說話得罪同齡輟學女子廖詩蓉等人,竟被廖詩蓉等8名友人聯手脫光衣物,以針刺穿嘴後撒鹽、冰棒性侵致流血,再逼舔沾血冰棒、菸蒂燙胸部等「十大酷刑」手法,反覆凌虐6天。高等法院依強制性交、傷害等罪,重判主嫌廖詩蓉10年2月徒刑。

令人震驚的是,犯下殘忍凌虐犯行的10名被告,僅5人滿18歲,最年長的也僅21歲,其中蔡橋凱判10年、張相福判7年半;盧姓等3名少年部份,高院少年法庭判盧姓少年3年半,另2名少年被裁定保護管束。全案還可上訴。

判決指出,廖詩蓉等8嫌不滿被害女子口無遮攔,決定教訓她,99年10月25日藉口舉辦慶生會為由邀出被害人,當晚10時許,被害女子至北市文山區溪洲河堤赴約,廖女等人竟拿出沾滿螞蟻、蟑螂、爛泥巴及口水的蛋糕,砸向被害女子臉部,接著一陣拳打腳踢及甩耳光,並拿菸蒂燙她胸部等一連串凌虐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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