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嚇脫口「摸壁鬼」 婦挨告公然侮辱不起訴
2014/09/23 15:04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縣龍潭鄉住隔壁的兩家人,因生活小事結怨已久,其中張姓婦人經常突然出現陳姓婦人面前,有兩次陳婦被嚇到脫口而出「妳係摸壁鬼」(台語)被告,桃園地檢署檢察官檢視監視器,陳婦確實是有可能被突然現身的張婦嚇到,才會脫口說出「摸壁鬼」,此詞在台語字典中意指「像躲在牆邊走動的鬼,突然冒出來使人嚇一跳」,雖會讓人感到不快但難認有公然侮辱之意。
張婦與56歲陳婦住在兩隔壁,張婦指控去年他行經陳婦住處前,兩度被以台語辱罵「摸壁鬼」,陳婦還曾在她家門口灑冥紙,連其24歲蕭姓兒子也罵他「妳不要在那邊演戲」,「挖洞給人跳」,「每天不去工作在玩把戲」、「丟人現眼」、「做賊的喊抓賊」,母子倆分別被張婦提告公然侮辱、恐嚇。
陳婦否認有公然侮辱之意,強調兩度說張婦是「摸壁鬼」,是她趁人在低頭整理家務時,突然現身在面前質問些有的沒的,自己有被嚇到的感覺才會脫口而出「摸壁鬼」,也不曾在張婦家門口灑冥紙,那天她在家門口燒金紙,起風不慎把手上金紙吹了4、5張過去,而蕭男辯稱當時與張婦吵架,說的都是情緒性用詞並無罵人故意;檢察官檢視監視器等證據,予以陳婦、蕭男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