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草泥沙害死騎士 新北市府判賠245萬
2014/09/23 12:55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男子陳俊宇騎車行經新北市蘆洲區環堤大道與中正路口時,因車道上的雜草妨礙行車動線,陳煞車閃避時,卻因路上泥沙淤積,機車打滑偏向,遭同向大貨車輾斃,家屬訴請國賠,最高法院認定新北市府養工處養護道路不週,判賠245萬餘元及利息確定。
判決指出,陳100年1月27日騎車沿環堤大道往三重方向行駛,為閃避車道上雜草,緊急煞車時,車輪因路面淤積泥沙打滑,導致機車左倒,遭大貨車撞及,陳左側血胸、全身嚴重骨折,緊急送醫仍休克死亡。
合議庭認定車禍路段車道旁雜草高及成年男子肩部,且車道有泥沙淤積,新北市養工處管理不善,造成車禍,判決養工處須賠償陳的父母245萬779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