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母侵吞遺產 被判刑
2014/09/22 12:06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鄭姓婦人於83年嫁給陳姓中醫師,成為陳某5名子女的繼母,但100年5月陳某死亡,鄭婦陸續在半年內盜領27個帳戶,包括陳某及其子女帳戶內949萬餘元,事發後坦承犯行,並返還一筆土地,雙方和解,台中地院依偽造文書判1年10月徒刑,緩刑3年。
判決書指出,陳姓中醫師83年續弦與鄭姓婦人結婚,陳醫師與前妻所生5子女年紀還小,由陳醫師掌經濟大權,陳醫師除了自己帳戶,也為年紀稍長的子女陸續開立帳戶,但存摺及印章仍由陳醫師保管,鄭婦婚後專責家庭主婦。
可是100年5月陳醫師突然過世,來不及交待後事,及帳戶內存款該如何處理,鄭婦明知這種情況下,存款屬全體繼承人所有,但鄭婦因喪葬費、生活費需要,在得知陳醫師都把存摺及印章存放在某密櫃中,陸續冒用陳醫師及其子女名義,半年內從27個帳戶中盜領949萬餘元,顯然遠超過喪葬費、生活費需要。
案經陳醫師子女提告,鄭婦坦承犯行,也把事後將錢拿去買不動產,願意將不動產過戶給5子女,因為5子女中老么還未成年,也由鄭婦認養,雙方取得諒解,台中地院依偽造文書判1年10月,緩刑3年。